| 因为对“6·28”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瓮安县公安局政委、局长被省委书记石宗源建议免去党内及行政职务。除此之外,纪检监察部门也将根据石宗源书记的建议,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究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7月3日新华网)
对在突发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领导干部,依据党纪政纪追究其相应责任,这是必然的,也是必须的。尤其像瓮安“6·28”这样的重特大恶性事件,不追究相关领导的失职渎职责任,就没办法向党和人民交待。
当然,责任追究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理几个干部,而是为了警示和教育广大官员,让他们从中汲取更大的教训。
“6·28”事件看似偶然,其实暗含必然。从公开的报道看,诱发“6·28”事件的直接原因是李树芬的死因,但深层次的原因却是长期以来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干群矛盾比较紧张。一方面,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另一方面,在处理这些矛盾纠纷过程中,一些领导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不但未能有效解决问题,反而激化了干群矛盾,使警民关系更为紧张。
“6·28”事件的教训是深刻的。这起事件所暴露出来的社会治安、官场生态、政府的处置能力等诸多问题告诉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保持忧患意识,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安全意识,不仅要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自己为官的首要任务,而且还要严厉打击社会黑恶势力,维护好社会治安,为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
当前,奥运会开幕在即,保持奥运会期间的安全与稳定是压倒一切的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从“6·28”事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一是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努力搞好社会矛盾大排查,把各种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二是要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第一要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警民关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确保经济社会又好有快地发展。这是人民群众的期待,更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必然要求。(王廷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