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通过,中国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日前签署公安部令,予以发布,《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娱乐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7月1日中国新闻网)
警示牌,是警告那些该警告的人,给他们提醒。但涉及毒、赌、卖淫嫖娼的,一个警示牌能他们有多大的作用?或许会笑挂牌者的幼稚!然后还是该干嘛干嘛。
在娱乐场所悬挂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更有推卸责任之嫌。
挂个牌子,说这里禁这禁那,不就是告诉别人这里有这有那,你少碰吗。想这想那的人,你挂个牌子,有何用?说不定引起他更大的兴趣。挂了牌子,牌子后面没人监督,自己监督自己,不是在说笑话嘛。涉毒涉赌涉嫌卖淫嫖娼的人,如果一个警示牌就起作用,那就不要什么戒毒所,也不要去抓赌,更不要什么扫黄捉奸了。最眼前的例子,每个网吧都在门头挂着“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牌子,网吧里不照样有很多未成年的孩子?
毒、赌、卖淫嫖娼这些事就如割韭菜,一茬又一茬,没完没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本是很平常的做法。但相关部门有时遮遮掩掩,有的直接参与其中,有的甚至充当娱乐场所的保护伞,长期以往,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大问题变成顽疾和毒瘤。挂个警示牌,只能说有了解决问题的意识,而不是实际行动,更不是疏于监督的借口。当发现毒、赌和卖淫嫖娼时,别用挂了牌子来搪塞,来推卸责任。
一个小小的警示牌,充其量也就是块牌子,它代替不了日常的监督、检查,禁毒禁赌禁卖淫嫖娼,还是需要相关部门拿出震慑力的行动来,有铲除这些社会不文明毒瘤的决心和勇气,不要左顾右盼,更不要参与其中,充当保护伞,让文明风气蔚然成风,不给这些不文明现象有存在的机会和土壤,只要形成全民参与禁赌、禁赌、禁卖淫嫖娼的风气,这些不文明现象自然无处立足。
挂了牌子,有了严格执法监督的实际行动,这才是真禁毒,真禁赌,真禁止卖淫嫖娼。(严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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