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正准备在20日前增招1090名志愿者赴地震灾区开展志愿服务。同时,各地团组织、志愿者协会、NGO(非政府组织)等也纷纷推出志愿服务灾区的长期计划……
对于受伤的心灵,如何才能给予持久的心理救援?对于灾后紧缺的医疗、教育、科技等人才,如何才能不断输送支援力量……所有这些,都需要NGO、志愿者们一如既往地担当起公民责任。但志愿者并非救灾时的“专利”身份,我们更需要一个志愿者常态化的社会。在香港,五分之一的居民都是义工,大街小巷到处可见志愿者在服务……
志愿者不仅是一种身份标签,更是一种根植心灵深处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信仰力量。而由此结成的民族共同体,乃是构筑公民社会的基石。而这样的社会愿景,要靠NGO、普通公民的付出,也要靠政府的努力。
NGO、志愿者在此次灾难中的表现证明它们是能够与政府共担苦难和责任的建设者。而如何为NGO、志愿者等民间力量创造更为自由、宽松的生存环境,理当成为执政理念和法律制度“灾后重建”的重点。
目前,我国已有二十多个省、市出台了志愿服务方面的地方法规或规章,制订一部全国性的志愿服务法理应成为下一步的立法目标,也只有借助制度化的激励和规范,志愿者这一新型公民群体才能进一步成长、成熟起来。
志愿者群体的崛起、公民责任的苏醒、以NGO为代表的民间力量与政府力量的相互融合,以及由此产生的制度变革等等,都在共同孕育着公民精神和公民社会的成年礼。(阿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