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路”作为现代经济系统中最基本的基础实施,公路这一公共产品“价格”上升或下降会发生“乘数效应”,公路使用成本越低,越能最大限度降低社会经济系统运行成本,提高系统的经济收益,这可能就是“要想富,先修路”谚语的本质所在,也是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将公路作为公共产品提供的深层原因。
2006年审计署对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并发布公告。公告其中指出,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149亿元;部分地方政府“特权车”问题突出;少数管理部门机构臃肿,人员收入偏高;并提出降低收费标准、减少收费点等建议。(2月27日新华社)
其实对于收费公路乱收费的诟病,相信大多数公众感同身受。而现在,16个省市在100条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149亿元的数字统计,可以说是对公众这种感情认识的一种“理性升华”与印证。这说明,一个权力与利益结盟的共同利益体,对于利益的追逐,已经到了一个几乎疯狂和不顾羞耻的地步。
当一种具有公益属性的公共产品一旦被权力与利益强力裹挟,进而形成垄断,那么其对公共利益的杀伤力不言而喻。收费公路其实就已经在事实上沦为了这样一个“垄断”产品。而且,高达149亿元的违规收费,说明这种公益被垄断裹挟的趋势,已经成为某些利益集团的普遍选择。其对公益造成的强力挫伤,也随之成为一种常态。不久前,“亿元巨款修绕行公路,新都被迫强行突围”的闹剧,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要想富,先修路”的常规,在“收费公路”面前,也被无情逆转。因为收费公路,四川新都不但是很多个体深受其害,对亿元巨款修成的收费公路敬而远之,而且,新都的投资环境也因为收费公路而“严重恶化”。这种悖论,可以说是“收费公路”丧心病狂的一种极致。
对于违规收费站的“抗争”,既有“官方”的,比如山西省政协委员8年内提交了5次提案,要求撤掉这个违规收费站,但至今仍没能撤掉;还有民间的,比如40岁的王金伍是一名普通的货运司机,从2005年3月起,他已经为同行代理投诉公路“三乱”达350件。然而,与149亿元这个“庞然大物”相比,无论是5次提案扳不倒一个违规收费站,还是“心在滴血,眼在流泪”的“维权专家”,都给人以“蚍蜉撼大树”的感觉。
更为重要的是,收费公路违规收费149亿,其对于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强力挫伤也可想而知。“公路”作为现代经济系统中最基本的基础实施,公路这一公共产品“价格”上升或下降会发生“乘数效应”,公路使用成本越低,越能最大限度降低社会经济系统运行成本,提高系统的经济收益,这可能就是“要想富,先修路”谚语的本质所在,也是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将公路作为公共产品提供的深层原因。早就已经有有识之士指出,遍布全国设卡收费的高价公路,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协调发展的最大“拦路虎”,并大声疾呼,应尽快恢复公路作为公共产品的本来面目。
中国收费公路路向何方?对于收费公路的这种困境,公共空间的讨论曾给提供出诸如“规范公路收费先要破除政府私利”、“将公路收费纳入政府审计”、“给每一条收费公路立个倒计时牌”等制度设计途径和治理思维。而近日北京市也出台了《北京市公路条例》,规定收费公路收费期满应当按照规定拆除收费设施停止收费,并由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凡此种种,都可以被看作是突围收费公路困境的一种努力与尝试。但是,应该看到,“收费公路违规收费149亿”,“路”漫漫其修远兮,仍需要各方面的上下求索与抗争。总之,只有敢于突围,权力与利益的合谋受到制约了,突围这种困境才有可能成为现实。(石敬涛) |